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精神,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实践教学深度融合,构建“理论引领、实践驱动、项目贯穿”的创新创业教育新生态,学校决定启动第一批融创实践类通识选修课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以学科竞赛项目培育为导向,通过丰富通识选修课程内容,打破专业壁垒,有效盘活全校优质实践教学资源,搭建“赛课融合、理实交融、文理互通”的双创基础实践平台,更广泛地培养一批具有“从想到做、从做到赛”完整创新创业基础能力的学生,促进不同学科背景的学生在学习中凝聚团结、相互启发、共同成长,切实营造“我敢闯、我会创”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课程属性
1.课程定位:依托各学院现有专业实验室、科研平台或特色实践基地,将学科竞赛项目、真实的实验环境、仪器设备与创新创业实践相结合,开发面向创新创业真实需求的低门槛、高通用性、强实践性课程内容。
2.课程性质:融创实践课程属于校级创新创业类通识选修课,是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的入门课程,面向全校各年级、各专业本科生开放。
3.选修要求:融创实践课时一般为16课时(1学分)。在校学生选修融创实践性通识课程,根据课程归属计相应类别的通识课程学分。各学院引导有意参加学科竞赛的学生积极申报。
三、申报要求
1.课程名称:需包含(新工具/新技术/新技能/新设计/新方法)字段。
2.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鼓励具有专业实践性课程、创新类课程授课经历或指导学生参与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教师积极申报。
3.课程团队:团队结构合理,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组建。支持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创业成功者参与课程设计与教学。
4.核心导向:课程必须紧密依托申报人所在学院(或合作学院)的现有专业实验室或实践平台。申报书需明确说明所依托的实验室名称、可提供的设备与空间支持,可支撑的学科竞赛名称。
四、建设内容与要求
1.建设周期:课程建设周期为1年。立项课程须2026年秋季学期面向全校学生开出,每学年开设2期。
2.责任主体:根据附件1的建设任务,各二级学院要根据现有课程基础,组织教师团队申报。
3.核心建设任务:
(1)有效利用申报时所依托的实验室资源,打造成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分中心,其中理工科学院侧重建设专业创新实验室,文科学院侧重建设创业技能培训平台。
(2)开发特色课程配套教材/手册:该教材/手册应体系完整,内容原则上需涵盖:①课程对应的学科竞赛或行业应用背景;②所依托实验室设备的使用指南;③精心设计的、可操作的微竞赛/微创新/微创业实践项目案例库;④项目过程管理与成果评价方法说明。
(3)完备的课程教学材料:具有符合本校教学日常管理规定的大纲、教案、课件和学生考查归档所需的过程性教学记录等。
(4)创新教学模式:推荐利用集中周次日期、多教师分解任务的方式排课,鼓励采用项目式、案例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课程应包含不少于总学时50%的实践环节。
(5)成果导向:课程应能支撑学生形成至少1项可展示的实践成果(如参赛作品、模型样品、商业计划书等),并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
五、经费说明
1.课程建设资助经费为5000元/项。
2.项目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湖州学院教学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湖院发〔2025〕19号)。
六、课程验收与激励
结题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1)考核“优秀”的课程,推荐为校级一流课程项目。
(2)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课程,优先享受优质课课时量计算系数,具体系数根据教务处规定执行。
(3)考核“不合格”的课程,须限期整改,并视情况撤销立项等后续扶持资金。
七、保障措施
1.资源保障:各学院应确保申报课程所依托的实验室对选课学生开放共享,提供必要的设备使用、场地和技术支持。
2.师资激励:将课程建设、教材编写成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体系,对建设成效显著的课程团队及个人在评奖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
3.教学管理:协助课程团队进行教学安排、学生选课管理,并将本课程纳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支持体系。
4.成果培育:鼓励并支持课程中孵化的优秀学生项目申报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配备导师进行后续指导。
八、申报程序与材料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填写《融创实践类通识选修课建设申报书》(附件2),并附初步的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手册编写提纲。
申报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排序并盖章后,由学院统一报送。
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6月15日。
材料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创新创业学院16幢2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enfen@zjhzu.edu.cn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慎芬
联系电话:15168254627
开展创新创业类通识选修课建设,是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学生创新能力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申报。
附件1.融创实践类通识选修课建设推荐目录
附件2.融创实践类通识选修课立项申报书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5月22日



